附国 基本解释
解释 1.古部落名。分布于今四川西部和昌都地区。隋唐时居民约两万户﹐从事农业为主﹐垒石为碉房﹐以皮船渡河。隋大业四年(公元608年)其王遣使朝贡。唐初为吐蕃所并。 2.附庸。
附国 其它解释
附国,中国西南古代民族。居于蜀郡西北境外,分布于今四川西部西藏地区东部昌都地区。《隋书·附国传》称,附国属汉代西南夷,距蜀郡2000余里,其地南北800里,东西1500里,近山谷,有水南流。产青稞、 小麦、 牛、马、白雉、细鳞鱼等,并出产金、银。因避部落间复仇,傍山垒石为以居,高10余丈,下开小门,由内上通。居民2万余户,有王者及酋帅,无姓氏。俗好歌舞,鼓簧,吹长笛。戴圆钵形皮帽或幂,穿毛毼皮裘及漆皮甲,着牛皮靴,饰铁制项锁、手钏,首领用金饰。婚姻行转房制;丧事无服制,行土瘗二次葬;习俗重鬼神。重罪处死,轻刑罚牛。其地东与嘉良夷、南与薄缘夷相邻。其西为女国,东北连山数千里为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