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部 其它解释
比部,官署名。魏晋时设,为尚书列曹之一,职掌稽核簿籍。后世沿之。至唐代,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设有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宋代为刑部三司之一。金元废。明清时用为刑部司官的通称《晋书.职官志》:“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凡二十三郎。”《新唐书.百官志一》:“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清恽敬《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居贫实乐,居丧实忧,吾于伊比部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