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 基本解释
解释 1.佛教语。七种珍宝。佛经中说法不一,如:《法华经》以金﹑银﹑琉璃﹑砗磲﹑码碯﹑真珠﹑玫瑰为七宝;《无量寿经》以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磲﹑玛瑙为七宝;《大阿弥陀经》以黄金﹑白银﹑水晶﹑瑠璃﹑珊瑚﹑琥珀﹑砗磲为七宝;《恒水经》以白银﹑黄金﹑珊瑚﹑白珠﹑砗磲﹑明月珠﹑摩尼珠为七宝。 2.佛教语。七种王者之宝。《轮王七宝经》:"其王出时有七宝现。何等为七?所谓轮宝﹑象宝﹑马宝﹑主藏臣宝﹑主兵臣宝﹑摩尼宝﹑女宝。如是七宝随王出现。" 3.泛指多种宝物。 4.用以形容用多种宝物装饰的器物。 5.比喻卓异杰出的人物。 6.指七种特殊的功用。 7.称以各种佐料合成之物。参见"七宝茶"﹑"七宝五味粥"﹑"七宝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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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七宝
佛经中指七种珍贵的宝物,说法不一,如般若经指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琥珀、珊瑚为「七宝」。阿弥陀经则以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玻璃、赤珠为「七宝」。
泛指多种珍宝。唐.李峤〈床〉诗:「玳瑁千金起,珊瑚七宝妆。」《宋史.卷一四九.舆服志一》:「东都旧制,辇饰以玉,裙网用七宝,而滴子用真珠。」
七宝 其它解释
七宝,指七种珍宝,又称七珍。汉代版本的七宝为金、银、琉璃、水晶、砗磲、珊瑚、琥珀;曹魏时期版本所载七宝为紫金、白银、琉璃、水晶、砗磲、珊瑚、琥珀;唐代版本的七宝为黄金、白银、琉璃、颇梨、美玉、赤珠、琥珀;宋代版本的七宝为黄金、白银、璃、颇梨、砗磲、珍珠、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