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兰 基本解释
解释汉人。相传少丧父母,及长,刻木像,事之如生。后用以指代孝子。
丁兰 其它解释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凤城镇丁兰集村(古代称“小张桥”),自汉宣帝御封丁兰为中大夫始,改据明版《丰县志》载:丁兰,河南陈州人,后寓居丰县东十里(今丰县凤城镇丁兰集),早丧父,事母至孝。及母丧,刻木孝母,事母如存。“子欲养而亲不待”是刻木事亲,所表壳积极意所在,也是丁兰孝道核心思想。丁兰刻木事亲由来已久,现在无锡、丰县、杭州、襄樊、临澧、马鞍山、巍山、莆田、潘溪、洛南、兴平、修武、固始、沁阳 这些地方都流传着丁兰尽孝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