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部 基本解释
解释 1.官署名。晋武帝置起部郎。南北朝时,宋﹑齐﹑梁﹑陈有起部尚书,掌管宗庙宫室的建造事宜,事毕即行撤销。北齐起部亦掌工造。隋以后改称工部。 2.用以代称工部。
起部 其它解释
官署名。《隋书·百官志》载梁代制度。两晋、南北朝时为尚书一曹,属都官尚书或左民尚书或祠部尚书,司其事者为尚书郎,掌营造及工匠等。晋、南朝遇营造宫室宗庙等大工程时,设置起部尚书,工程完成后撤销。隋以工部为六部之一,实即起部改称,而扩大其所辖,并沿袭北周工部在大夫之名。工部所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即旧有起部等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