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每天9:00-16:30接受预约。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南京市主城六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预约服务指南》
预约须知:
1.提前两小时取消,因同一事项七天内只能取消一次。
2.在预约办理时间内未到预约办理地点办理且未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失约。对于一周内取消预约累计达到两次或失约一次的,自发生前述情形之日起 30 天内停止向其提供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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