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3月31日(含2023年3月31日)前向注册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外省市劳务协作输出地单位应在2023年3月31日(含2023年3月31日)前向人员输入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可邮寄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青浦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报表》;
3.《青浦区企业包车返岗员工明细表》;
4.租车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包含:租车单位、车辆信息、租车时间段、乘车人数、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租赁金额等;
5.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租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相关申报表格、复印件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受理审核部门将根据企业用工登记情况核实每辆车返岗员工人数,根据相关合同(协议)、发票等审核租车情况,对于部分存疑的情况需要企业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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