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关于调整
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13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以下区域管控措施:
一、永宁街
永宁街蒌元村黄屋社黄屋大街4-2号。
二、新塘镇
(一)新塘镇丽枫酒店;
(二)新塘镇水南村9巷9号;
(三)新塘镇南安村广虎路23号;
(四)新塘镇中街社区东城路15号;
(五)新塘镇新墩村庙东街一巷2号;
(六)新塘镇群星村初庄街八巷5号;
(七)新塘镇甘涌村新塘大道东86号;
(八)新塘镇汇美社区源天公司宿舍31栋;
(九)新塘镇顶好华宅(东至大华路5号,南至大华路,西至港口大道南1号,北至顶好大厦停车场、广深大道中159号合围区域);
(十)新塘镇太平洋工业区(东至汇东国际花园二期,南至汇东国际花园,西至太平洋工业区35、36号,北至太平洋一路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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