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68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高风险区(7个)
新民镇新民社区1组:“新民气站―渝巫路新民新桥―民憩园―新民气站”合围区域;
新民镇新民社区3组:“更新路(双河支路路口)―向善西路―渝巫路新民新桥―新民小学―更新路(双河支路路口)”合围区域;
新民镇双河口村1组部分区域:“新民南路―更新路―润生巷―新民南路”合围区域;
新民镇新民社区4组:“渝巫路新民新桥―新场路―更新路―向善西路―渝巫路新民新桥”合围区域;
新民镇新民社区5、6组部分区域:“新民北路(白马庙路口)―渝巫路新民新桥―丫子滩―新民污水处理厂―新民北路(白马庙路口)”合围区域;
新民镇七桥村1组部分区域:“新民南路191号―新民南路玉龙路口―七桥村桂溪河桥―新民南路191号”合围区域;
新民三鑫茗苑小区。
二、解除后管控措施
继续执行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坚决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垫肺炎部发〔2022〕36号)相关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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