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何某云,女,56岁,10月11日上午在二广高速邵阳县服务区与外省过境病例张某波及外县过境病例刘某银、牟某海有交集,10月12日凌晨1: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15日核酸检测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村(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
经初步流调,何某云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1日
6:00至11:00,在二广高速邵阳县服务区A区从事保洁工作,其中:8:10至8:35与外省过境病例张某波有交集;9:00至10:30与外县过境病例刘某银、牟某海有交集;
11:00至12:00,乘坐湘KAW317前往二广高速白仓高速收费站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12:00至14:00,在服务区打扫卫生;
14:00至14:40,步行至塘渡口镇鱼鳞村二组家中。
14:40至19:00,在田里干农活,期间与同村4名村民有交谈;
19: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12日
凌晨1: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邵阳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9-682153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邵阳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邵阳县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邵阳县,并在第一入县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达邵阳县后在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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