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9日21时起调整的区域
1.瑞宝街道瑞安西八巷1—4号,瑞安西七巷1—3号,瑞安西六巷1—3号。
2.瑞宝街道聚龙四巷10—13、15、17—21号,聚龙五巷7、8、10、15—19、19-1号。
3.瑞宝街道瑞祥四巷9号。
4.瑞宝街道万华中街1号。
二、自2022年11月19日24时起调整的区域
1.凤阳街道逸景翠园东区荔影居A座。
2.凤阳街道逸景翠园西区御华轩A座。
3.凤阳街道叠彩园小区翡翠轩3座。
4.赤岗街道佳兴大厦5-23层。
三、自2022年11月20日5时起调整的区域
江海街道新村西华大街21号、新村中华大街东八巷3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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