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监管政策出台)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这份办法对信托公司的准入、监管、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下面将对文章进行进一步探讨。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2)信托公司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第三方信用评价;
(3)股权结构合理,不存在捆绑融资等市场操纵行为;
(4)信托公司应当在境内建立总部,并在境内设立合理的业务管理架构和风险管理制度。
(1)加强资产定价和估值,确保资产质量和准确度;
(2)信托公司应当对资产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条款复杂、投资风险高的项目应当严格审查;
(3)信托公司应加强对其控制的信托计划或者信托资产的监管,确保运作透明合规。
(1)信托公司应当在其网站或者信息披露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披露报告;
(2)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告应当具备严格的可读性和到期性;
(3)信托公司应当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设立独立的监管委员会,加强对信托公司的跨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
(2)加强对信托公司高管的考核监管;
(3)实现对信托公司实时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
(4)加强对信托公司附属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其监管制度建设。
(1)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特别是在资产投资方面;
(2)强化对信托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管,加强对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的监督;
(3)提高信托公司的自律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的作用;
(4)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应对机制,加强行业危机应对和处置。
(5)推广投资者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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