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调整低风险区
1.大同镇小屯村、武安镇南小河村;
2.紫光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4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16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
3.幸福城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
4.观澜城小区1号楼2单元、2号楼2单元、2号楼3单元、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5号楼3单元、10号楼2单元;
5.康佳苑小区南区1号楼6单元、1号楼8单元、4号楼2单元;
6.安泰小区2号楼1单元、27号楼1单元;
7.锦绣城小区、十处小区、嘉景城小区。
以上高风险区域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2月2日0时起执行。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倡导居民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居民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外出和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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