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于12月23日结束。小学不组织期末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或班级,应提前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批。
2.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于12月30日结束。初中信息技术中考本学期不进行,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
3.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1月14日结束。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5.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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