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1、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来(返)敦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等报备。
2、游客来敦入住宾馆饭店、民宿客栈和进入景区景点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景区景点附近均设有核酸采样点。
3、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4、低风险区来(返)敦人员实行“3天2检”。
5、所有来(返)敦人员均实行“落地采”核酸,除高风险溢出人员外,其余人员实行“即采即走即追”。进出公共场所须扫“场所码”,出示甘肃‘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6、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7、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8、“两站一场”离敦离港人员,取消核查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民航及铁路等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
9、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
10、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防疫政策。
原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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