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73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3日起,在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新华街宝华路12号华美苑
新华街建设北路78号
新华街建设路71号
新华街福宁路24号
新华街站前路36号
新华街富银路1号
新华街凤华路17号
新华街海关西街1号4栋
新华街建设北路67号
新华街马房三街5号
新华街新民路94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中风险区
龙珠路以南、花都湖以北、铁路沿线以东、花城路及花城北路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三、低风险区
新华街(中、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2022年10月1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点击可查看大图)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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