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2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金花街康王北路以西、陈家祠道以北、荔湾路以东、西华路以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昌华街泮塘路以西,荔湾湖公园北门一侧以东,荔湾湖北侧以北,中山八路以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非必要不进出该区域,如需进出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如该区域居民无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并尽快参加核酸检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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