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关于12月1日、2日继续开展全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022〕83号
根据我市疫情发展态势,为尽快阻断病毒传播,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2月1日、2日继续开展全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2月1日至12月2日,每日07:00-11:00,13:00-18:00进行全域核酸采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自行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采样时间以各单位、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严格按常住地到指定或流动采样点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域进行采检。
三、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在瓦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工作安排
1.所有在瓦人员(包括重点人群)务必参加本轮次核酸筛查。其中已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黄码、红码人员采用入户方式进行核酸检测,不得到居民筛查点进行核酸检测。
2.居民前往筛查点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
3.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做好手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不吸烟,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4.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予以赋码管理,限制进入有关公共场所。
5.对在采样期间,拒不配合、扰乱采样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随着天气转冷,提醒广大市民排队等待检测时,适时增添衣物,避免着凉,注意出行安全,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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