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内暂停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公务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正常通行,其他社会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对实行居家工作生活期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察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实行居家工作生活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居家工作生活期间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域内各类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参与防疫保供的市场、超市、医院等民生基本保障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各项防疫措施。生产性企业继续实行闭环管理。
以上信息来自11月21日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区实行居家工作生活的通告(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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