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政府惠民消费券(第九批)的通告
为区市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部署,有效激发我县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通过“云闪付”和“闽禾宁”平台发放第九批政府惠民消费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5日,分阶段发放。
二、适用对象:活动期间“云闪付”APP限在盐消费人员,“闽禾宁”平台不限地域。
三、消费券类型:政府惠民消费券种类为满减消费券,“闽禾宁”平台发放42500张,其中满60元减20元35000张、满100元减40元7500张;“云闪付”APP发放218750张,其中满30元减10元160000张、满60元减20元47500张、满100元减40元11250张,平台配送有价消费券以实际核销使用金额为准,详见下表。
四、消费券使用指南:居民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和关注“闽禾宁”公众号后,在平台专区领取电子消费券,即可到活动合作商家使用消费,使用方法详见平台消费券使用规则或咨询活动参与商家。同时,由“云闪付”平台配送投放一批中石油加油券,居民可通过“云闪付”APP有价消费券链接,购买中石油加油满100元减5元,满200元减10元优惠券。
活动期间请各企业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请广大消费者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错峰消费。
特此通告。
盐池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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