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限制通行区域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持核发《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保障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生活物资保障车、医疗物资保障车、应急抢险车等,经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备核准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4、往返机场、火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限制管控措施和要求
1、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凤凰山快速路、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未经“落地检”的过境车辆不得驶入主城区和县城。
2、除核准通行的情形外,市区任何车辆和行人不得驶出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
3、遇有急诊就医、康复回家、丧葬出殡等亟待驾车出行时,经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经公安110报警平台或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求助核实后通行。
4、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5、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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