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6日,我县在发现4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之后,又在县城区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管混管新冠肺炎阳性。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实现早日动态清零,经专家组研判,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县城区临时实施全域静默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在临时静默管控期间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倡导城区外人员在此期间非必要不来城区,确需进城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二、严控人员聚集。城区内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网吧、棋牌室、电影院、演艺剧场、健身房等)以及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城区旅游景区景点临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城区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运营,汽车客运站暂停对外班线运行。
三、企业继续保供。超市商场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严格控制人员承载量。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网络或电话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四、落实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等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对进出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全县市民要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各项防疫规定,戴口罩、不聚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个人法律义务,筑牢全民防疫屏障。
五、发挥“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零售药店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准备充足,请广大市民不恐慌,理性购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临时全城静默管控措施自10月6日8时起,具体解除时间待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原文链接>>>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县城区临时实施全域静默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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