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我区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中发现一份10混1标本可疑阳性,经单采检测,发现2名人员初筛阳性;9月7日,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名人员初筛阳性。上述3人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8月31日
7:00前往福州集欣源水产有限公司(位于马尾区,以下简称集欣源公司);9:00前往百鲜冷库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随后返回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马尾区亭江镇笏山村26号);12:30前往集欣源公司;17:0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1日
12:30前往集欣源公司;17:00—17:10在佳惠购物广场(马尾区新街102号)购物,随后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2日
7:00前往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30前往集欣源公司;17:0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3日
活动轨迹与9月2日相同。
9月4日
12:30前往集欣源公司;17:0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5日
7:00前往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30前往集欣源公司;17:0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6日
7:00前往集欣源公司;9:00前往百鲜冷库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返回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30前往集欣源公司;17:50—18:07在佳惠购物广场(马尾区新街102号)购物,随后在超市隔壁的卤排骨店购物,之后返回住处未外出;20:10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2:
8月31日
7:20前往集欣源公司;9:00前往百鲜冷库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返回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下桶新村8号205单元);12:20前往集欣源公司;17:3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1日
7:20前往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20前往集欣源公司;17:3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2日
活动轨迹与9月1日相同。
9月3日
7:20前往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20前往集欣源公司;17:30下班返回住处;20:00—20:44在佳惠购物广场(马尾区新街102号)购物;20:45—21:05在汇佰乐超市购物(马尾区新街与锦洲路交叉口东),随后返回住处未外出。
9月4日
在住处休息,期间曾外出倒垃圾。
9月5日
7:20前往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20前往集欣源公司;17:00下班返回住处;18:00前往连江县潘渡镇住处(连江县潘渡镇贵尊苑A区7座204单元)。
9月6日
5:00从连江县潘渡镇住处前往马尾区亭江镇住处;7:20前往集欣源公司;9:00前往百鲜冷库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随后返回集欣源公司;11:30下班返回住处;12:20前往集欣源公司;17:30下班返回住处未外出;20:10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3:
9月6日
7:30前往集欣源公司;9:00前往百鲜冷库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随后返回集欣源公司;17:30下班返回住处(马尾区亭江镇英屿村79号)未外出。
9月7日
3:00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为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7日起,决定将亭江镇笏山村全域、东岐村下桶新村8号,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马尾区除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离开马尾区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97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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