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小孩年龄要求:子女3周岁以内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明确,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休假期限不因变更用人单位而重置或者增减,休假方式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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