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对隔离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寿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现将其在寿县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22日01:30分,在炎刘镇“一家烧烤”烧烤店;
11月22日12:39分,在炎刘镇聂中宝蜀相商行;
11月22日12:46分,在炎刘镇帅康大药房;
11月22日16:49分,在炎刘镇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
11月22日17:00分,在炎刘镇天和宾馆;
11月22日17:06分,在炎刘镇万盛宾馆;
11月22日17:42分,在炎刘镇老面小吃店;
11月22日17:58分,在炎刘镇炎刘街道步京阁鞋店;
11月22日18:26分,在炎刘镇韩流服饰服装店购物;
11月22日18:47分,在炎刘镇晨阳拉面馆吃面条;
11月22日18:52分,在炎刘镇杨付奇水果摊买水果;
11月23日7:47分,在炎刘镇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
11月23日7:52-7:58分,在炎刘镇中石油加油站;
11月23日8:08分,在炎刘镇聂中宝蜀相商行购买商品;
11月23日8:22分,在炎刘镇经纬大药房购买药品;
11月22日-23日,其余时间均在新桥产业园石材厂工地。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或辖区疾控部门报备,不要外出,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联系电话:0554-40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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