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82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高风险区(35个)
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富源小区7栋2单元、石棉厂宿舍、老解放7队城中村里面平房、阳光尚城A栋、桂溪名苑(一期、二期)门卫室、老解放7队新楼、桂溪豪庭1栋、职中雅苑2栋4单元,南城郦景1期C栋2单元、1期C栋3单元、1期C栋4单元、2期E栋3单元、3期C6栋1单元;
桂阳街道春花社区东方新天地2栋、春花统建安置房3栋2单元、明庆财富中心1栋、春花廉租房11栋1单元;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紫金豪庭1栋4单元、邓氏居民楼1栋;
桂阳街道新村社区渝东建材市场及周边华氏自建房2单元,石油二公司南门坝2栋1单元、2栋2单元,八一桥酒厂1号周转房2单元、酒厂2单元,宇田B区雅3、雅4、雅5、韵1、韵2、韵3;
桂溪街道红光社区友业时代花园A栋;
桂溪街道集体社区牡丹城C区47栋;
桂溪街道西街社区长安文化新城文丰苑5栋3单元;
桂溪街道松林社区爱尔家园2栋2单元、丹香御府29栋2单元。
二、解除后管控措施
执行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垫肺炎部发〔2022〕85号)相关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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