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龙县2例省外过境人员阳性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2年10月1日22时11分,安龙县疾控中心接重庆市潼南区疾控中心电话告知,有2名核酸混检结果异常人员正行驶至我县境内。接到报告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目前,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观察、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无症状感染者1:男,36岁,户籍为河南省柘城县张桥镇郝庄村民组,系货车司机。
无症状感染者2:男,31岁,户籍为河南省柘城县张桥镇郝庄村民组,系无症状感染者1同车司机。
以上2人,7日内有新疆吐鲁番市、哈密市旅居史。9月28日从新疆吐鲁番市装运货物出发经重庆市潼南区前往广东省茂名市,因接到重庆市潼南区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核酸混检结果异常,在途经我县时于10月1日21时59分在汕昆高速木咱收费站下站,于22时11分调头上高速往广西方向行驶,于22时57分到达坡脚服务区,开展抗原检测为阳性,2人以及途经我县期间接触的相关人员均第一时间落实闭环管控。
10月2日4时,安龙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黔西南州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分别闭环转运至贵阳市方舱医院。10月2日16时10分,经省级专家组诊断2人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拟从重点风险地区来(返)我县人员出行前请主动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主动提前向返回社区(村、居)报备。对瞒报、谎报、漏报以及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政策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安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0月2日
(以上内容由贵州省卫健委发布于2022年10月2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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