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奎文区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自12月4日18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北海路街道十里堡小区8号楼;
广文街道云景台10号楼;
广文街道中央生活城;
梨园街道樱北小区6号楼;
东关街道北巷子小区9号楼;
北苑街道虞河生活城13号楼;
将北苑街道虞河生活城南区高风险区范围缩小到21号楼1单元。
二、自12月4日18时起,将以下区域新调整为高风险区,期间采取“封闭隔离、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廿里堡街道南苑小区2号楼;
东关街道四平佳园小区7号楼1单元;
梨园街道德润康城12号楼1单元;
梨园街道樱海揽郡2号楼2单元;
梨园街道樱海揽郡4号楼2单元;
梨园街道后栾花园19号楼1单元;
北苑街道金鼎华府9号楼2单元;
潍州路街道光明南小区13号楼1单元;
潍州路邦泰天珹4号楼;
潍州路街道金御皇廷8号楼1单元;
北海路街道圣荣工行宿舍8号楼2单元;
北海路街道盈福广场西区8号楼3单元、
北海路街道盈福广场东区6号楼1单元;
北海路街道华苑小区9号楼2单元;
大虞街道亚星小区7号楼4单元;
大虞街道红旗小区23号楼3单元;
大虞街道恒信御园小区10号楼3单元 ;
上述区域,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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