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3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1月30日,大连市发现136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其中,在域外疫情地区来连人员排查中发现3例、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88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7例、在社会面主动筛查中发现28例,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专家诊断,5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3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我市已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均纳入管控,涉及外市人员信息已及时横转当地。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将“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五五路30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高尔基路273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新华街187号和199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集贤街52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同泰街147号和172号、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胜利路168号、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潘家街乔山工地宿舍(华侨果树农场平房)、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鹿港小镇6号楼1单元、金普新区站前街道运通再生资源交易市场B区10号、普兰店区丰荣街道谷泡社区于泊屯118号、普兰店区丰荣街道久寿街108-8号、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府东街海仕华府小区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普兰店区太平街道海湾社区渤海街北(街边烧烤)、普兰店区太平街道粉皮墙村李屯2-35号、普兰店区太平街道中心路三段172号、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府西街9号、普兰店区星台街道张屯村孙屯140号”划定为高风险区,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同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规定,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0时起,将“金普新区拥政街道金地中央公园工地、金普新区拥政街道浅草旅馆、金普新区拥政街道柳岸新筑小区512号3单元、金普新区光中街道花园小区360号3单元、金普新区先进街道万科城F区1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并实施相应防控措施。
上述病例在我市部分活动轨迹已于昨日由中山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疾控中心发布,现将其他活动轨迹发布如下:
一、重点活动轨迹
11月24日至28日,中山区名仕国际公寓(五五路50号)。
11月26日至28日,西岗区聚英楼餐厅(沈阳路5号)。
11月24日,7时54分至8时09分、18时至18时15分,中山区新隆嘉超市(武昌街店)。
11月26日,12时44分至13时44分,甘井子区大华云璟101栋 2号电梯。14时59分至15时17分,甘井子区聚隆生鲜超市(华润二十四城D区玉池园30-6号)。15时40分至16时10分,西岗区新隆嘉供销超市(沈阳路店,长江路625号)。
11月27日,8时11分至8时45分,春妮粥铺(玉池园店)。
11月28日,7时40分至10时40 分,西岗区大连普蕙优选生鲜超市(新开路17号)。
二、其他活动轨迹
(一)地铁、公交
11月24日,地铁2号线(湾家站-中山广场站);地铁2号线(中山广场站-湾家站)。
11月25日,708路公交车(湾家村站-中山广场站)。
11月26日,1015路公交车(前关西站-后盐快轨站)、地铁3号线(后盐站-香炉礁站)。
(二)其他活动轨迹场所
11月24日、26号,甘井子区营城子农贸大市场。
11月25日、26日,沙河口区五羊泰平肉面馆(迎春街4号)。
11月26日、27日,沙河口区华益门窗(太原街48号)。
11月26日、28日,中山区新隆嘉供销超市(三八广场店);沙河口区太原街市场;甘井子区聚隆生鲜超市(华润二十四城D区玉池园30-6号)。
11月26日至28日,沙河口区熙悦汇(五一路明阳花园小区)。
11月24日,中山区新隆嘉超市(武昌街店)。
11月25日,中山区富丽华南山花园酒店;沙河口区沃尔玛购物广场(学苑店)、新隆嘉供销超市(新华街店)、解放广场劳务市场、广益川菜水煮鱼(高新店,数码路70号);甘井子区乐都汇购物中心(张前路211号)负一层超市、米村拌饭(大连乐都汇店)、阳宇书店(辛吉街)、好又多超市(营泰路店)、维维综合超市(绘春街53号)、爱酪优可烘焙连锁(大连湾店)。
11月26日,中山区新隆嘉超市(寺儿沟店,鲁迅路204号);西岗区双兴商城大菜市(兴业街9号)、新隆嘉供销超市(沈阳路店,长江路625号);沙河口区新农合生鲜超市(太原街店)、新隆嘉供销超市(新华街店)、晓雷超市(五四路160号)、乐惠平价超市(同泰街店)。
11月27日,中山区金太阳海鲜烧烤店(中山广场店);沙河口区大连一方城堡豪华精选酒店、大连春柳五金机电城、鑫运商店(太原街店)、吉时便利店(迎春街4号);甘井子区春妮粥铺(玉池园店)、喜相逢饭店(中海凤凰熙岸北,虹城路与牧川路交叉口西北280米)。
11月28日,中山区中心裕景塔2一楼大厅、休斯顿公寓E座一楼大厅;西岗区凯旋商城地下一层、大连普蕙优选生鲜超市(新开路17号)、振富大厦一楼大厅;甘井子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泡崖支行)。
请有以上“重点活动轨迹”和各级疾控机构发布的紧急寻人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应分类管控措施。请有“其他活动轨迹”的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69号)要求,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扫码和查验核酸、“愿检尽检”等各项防控要求。特别是域外来(返)连人员,来连前务必提前主动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连时在入连交通场站及公路卡口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进行“落地即检”,并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于未依法依规履行防疫义务,未落实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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