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长沙疾控发布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最新要求,居家健康监测适用对象为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以下是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1.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 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 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 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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