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不戴口罩会被处罚吗?
情节严重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株洲官方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行为。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且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涉及其本人的核酸检测、交通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戴口罩场所提醒:
坚持“凡外出必戴口罩”,进入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交通站场、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娱乐场所、办事大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空间时,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进入厢式电梯等公用密闭空间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等候核酸采样、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时,务必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让佩戴口罩成为一种风尚、成为一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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