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对邵阳县部分风险区域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一、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下列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1.塘渡口镇塘坪村、楠木村、石子江村、塔水桥村、石桥村;
2.小溪市乡河沿村;
3.金称市镇范街村、社田村、金良村;
4.河伯乡雷公村;
5.谷洲镇木山村;
6.九公桥镇黎什村除7组、8组、20组以外区域;
7.塘渡口镇红石社区紫阳路安置区、红石桥片区、兴昂鞋厂对面到打磨厂片区、白子冲片区、江边李家片区。
二、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下列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塘渡口镇夏四村、东冲村;
2.下花桥镇储英社区;
3.塘田市镇水西村。
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区域内全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中风险区域实行“区域管控、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区域内全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物品。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邵阳县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出行(医疗急救、抢救除外),同时向现居地社区(村)申报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
调整不等于放松。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我县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有关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原文链接>>>邵阳县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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