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测出一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轻型)。
确诊患者陶某某(女,44岁)于10月1日返乡,其10月1日落地核酸检测为阴性,10月2日核酸检测为阴性,10月3日初筛阳性,10月4日经复核确认阳性,为轻型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对此,我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陶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30日
18:30许,从广州市南沙广船国际扬帆嘉园自驾车返东。
10月1日
13:00许,从永州北高速路口下高速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回到东安县家中。
10月2日
8:07,陶某某与丈夫、女儿自驾车到鹿马桥镇卫生院采样。
8:30,鹿马桥镇祖林店铺理发。
10:45--11:28,冷水滩区万达广场购物。
16:08,芦洪市镇蔡德海店购物。
10月3日
8:30,鹿马桥镇卫生院采样。
15:55,芦洪市镇蔡德海店购物。
16:03,芦洪市镇华莱士店就餐。
16:33,芦洪市镇医院采样点采样。
22:10,闭环转运至井头圩集中隔离点隔离。
如与确诊患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办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东朋友们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东防疫要求。外省入东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东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东,在第一入东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东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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