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发布最新通告(第49号)
一、所有州外来返双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所有州外入双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的执行“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机制,“落地检”实行单采单检并开展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阳性的就地管控。健康码、行程卡出现异常的,按照相关管理措施执行。
三、涉疫重点省份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双运输期间,应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
四、自10月18日起,对有甘肃、山西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执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管理+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对有新疆、西藏、内蒙古旅居史(含过境)的来返双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对有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旅居史入返双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要及时推送信息,由目的地乡镇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七、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八、其他省(市、区)的来返双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双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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