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22时起造贝社区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措施:
前山街道造贝社区教育路43号、43号之2、3、4,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临时管控措施,暂定7天。
以上管控措施自10月9日22时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扩展资料: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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