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范围
旅游线路、景区门票、电影演艺、图书报刊、非遗民俗、文创手造、传统工艺品、“泉城人家”民宿等
◆用券规则:
1.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2.本年度消费季期间个人年度消费上限总额度为1000元。
3.消费券申领成功后可在有效期内使用(具体有效期以票面实际标注为准),所领消费券过期未使用需重新领用。
4.不同的商品类别优惠比例不同,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每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5.“泉城人家”民宿消费券仅限平台内民宿订单使用。
6.贴票票平台服务热线:0531-678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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