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4万余元,关联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赣县人民法院。
文书显示,原告诉称,其通过寺库APP购买多件商品,其中部分商品寺库公司没有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发货或退款,部分退货商品寺库公司收到商品后未退款。原告通过寺库客服催发货物或退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拖。被告寺库公司未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货款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退回原告货款1.39万余元,案件受理费190元,由寺库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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