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是发生在18年前的一个悲剧,回想起来还是令人无比痛心:他是一个15岁的少年,花一样的年龄,是什么深仇大恨让他害死妹妹?重组的家庭、留守儿童、从小缺少父爱与母爱……这所有一切造成他心理的失衡。关注重组家庭少年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01
妹妹失踪,哥哥为何保持沉默?
2004年8月16日,晚上9点多钟。
家住四川省简阳市的居民王某平,急急忙忙地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他的儿子强强抱着1岁的妹妹雨欣从家中外出,二人至今未归,家人找遍了镇上所有的亲戚朋友家,都没有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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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完警后,王某平忽然想到,强强最近在一条街上租了一间房子,理由是在那里复习功课。王某平立即跑到强强的住处,在楼梯口正好与强强撞了个满怀。他一把抓住强强,带着哭腔说:“你妹妹呢?”强强却是一脸漠然,一言不发地挣脱王某平的手就往外走,王某平再次抓住他。
“我问你,你妹妹王雨欣在哪里?”
强强看着外面说:“你就只关心王雨欣。”
王某平了解儿子的脾气,放缓了声音说:“强强,不管你对妹妹是好是歹,只要你告诉我她的下落,我们就还是父子,假如你不告诉我她的下落,我们就做不成父子了,你仔细想想。”
谁想强强激烈地吼道:“做不成父子就做不成父子,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我们早就不是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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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平不由愣住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任凭他怎样盘问,强强就是一言不发。无奈之下,王某平只得拨通强强班主任的电话,很快他的班主任过来,询问强强他妹妹的下落,但强强还是保持沉默。无法,班主任只得把强强带回自己家劝慰,强强的情绪渐渐平缓下来,但一问到妹妹的情况,强强就闭口不言,班主任只得打电话告诉王某平,等第二天他冷静下来再问。
对于王某平夫妇来说,这是一个不眠之夜。女儿才1岁,她到底在哪里?两口子一直熬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王某平夫妇再次来到班主任家,班主任无奈地朝他们摇了摇头。王某平摇醒儿子,要他讲出雨欣的下落,但强强没有一点着急的样子,依旧保持沉默。他的继母干脆给他跪下:“强强,求求你说出你妹妹在哪里好吗?她才1岁啊!”但任凭继母怎样哭泣,强强就是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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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平夫妇只得把儿子带到派出所。
下午4点多钟,在民警的百般盘问下,强强才将事情的经过和盘托出:
2004年8月16日上午9点左右,强强刚吃完饭就被父亲叫去带妹妹,随后夫妻俩到街上打理自己的店铺去了。强强把妹妹放在自己平常骑的自行车上,就这样骑着朝贾家镇驶去。
10多分钟后他们来到滴水桥上。强强将自行车放在桥中间,双手抱着雨欣,呆呆地朝远处望着。雨欣才牙牙学语,口齿不清地叫着“哥哥”,但强强好像没有听见一般,走到滴水桥边的石围栏旁,见四周没人,忽然一下把妹妹朝桥下抛去,紧随其后,妹妹微弱的呼唤被河水淹没。
强强骑上自行车,头也不回地驶离滴水桥,他一路狂奔,不管不顾地狂奔,只到累得筋疲力尽,才躺在一块野地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一直磨蹭到晚上9点多钟,才回到自己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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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得到警方消息的王某平夫妇悲痛欲绝,他们来到滴水桥下,游泳很好的王某平立即跳入水中。与此同时,警察也驾驶着船在河中搜寻。晚上10点多钟,王某平在滴水桥下游1公里处,摸到雨欣的尸体。雨欣的母亲周某见状立即晕了过去。王某平抱着女儿跪在桥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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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医对尸体检验表明:雨欣是溺水而亡,和强强的口供吻合!
午夜12点,强强因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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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是一个15岁的少年,他为何要把妹妹抛进河里?仅仅是因为父亲和继母要他带妹妹,他感到厌烦了吗?事情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在警察随后的询问中,谜底一点一点揭开,人们不由对强强所处的家庭环境、父亲几次三番对他的态度,以及他自己的心理变化感到惊讶。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强强违法犯罪的幕后动机令人深思……
02
重组的家庭,父亲编织“善意的谎言”,令强强一次次失望
王某平结过两次婚。
1988年,王某平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在银行工作的女孩张某玲。
张某玲生于四川乐山市一个富裕家庭,她毕业于四川财经大学,长得漂亮又有气质。父母不同意她与王某平结婚,理由是两个家庭门不当户不对,但张某玲执意与王某平结婚,并生下强强。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的王某平屡屡让张某玲失望,生活理念的不同,家庭的不幸福,最终导致张某玲提出离婚,孩子判给了王某平。那时候强强才1岁。王某平由于成天忙于工作,没法带孩子,于是张某玲把孩子送到乐山的外婆家。她自己则被单位调到河南郑州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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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岁开始,强强就跟着外婆生活。这期间王某平多次到乐山去看望强强,曾对强强许诺,等他长大一点就接他回简阳老家。强强3岁时,外婆患了严重的关节炎,无法再照顾强强,张某玲要求王某平把孩子领回去,但那时候王某平已经到成都打工,依旧没法带孩子,于是,强强只得又跟随妈妈到了郑州。由于母亲经常出差,家里雇了一个保姆照看强强。自从学会写字后,强强就经常给爸爸写信,询问他什么时候接他回去,王某平答应不久后接他回家。
1993年,王某平到成都一家外贸公司打工,由于他形象好,很快赢得老总的青睐,成了一名销售主管。与此同时,他也赢得了一位白领丽人杨某芝的好感。但王某平隐瞒了自己有一个孩子的事实。很快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王某平坚决不要孩子,这引起杨某芝的怀疑,纸里包不住火,王某平只得说出自己的婚史和有一个孩子的真相,但杨某芝说只要不见到孩子,就不相信他结过婚!为了打消杨某芝的疑虑,1995年暑假,王某平把儿子接到成都,在谈话中,强强意识到父亲之所以接他来,原来是为了让杨阿姨看看,这让他有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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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很快过去,知道真相的杨某芝与王某平的感情出现了裂痕。王某平只得把强强再次送回郑州,他安慰儿子说:“不是爸爸不要你,而是爸爸算过命了,说在你7岁之前,咱们父子俩不能见面,不然家里会有灾难,这是命中注定的啊强强,等你7岁以后,我再接你过来。”强强虽然伤心,但还是相信了爸爸的话,他会尽快长大,等7岁以后,爸爸就会来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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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中,强强不断给王某平写信,由于王某平与杨某芝分手,感情上不顺,王某平早就忘了对儿子的承诺,他只得说,等他9岁后再接他回来,这让强强很是失望,但他只能忍耐。
经过几年的打拼,王某平终于有所成就。因此在强强9岁那年,终于把他接回了简阳老家,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王某平成天忙于销售工作,因此也没有时间管强强的学习和生活。强强从小就缺少父爱与母爱,先后生活在乐山、郑州、简阳,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也管不了强强那么多,渐渐地,强强在心中形成了孤独和逆反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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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的秋天,王某平和一个名叫周某丽的女子结婚。他让强强叫她妈妈,强强虽然不情愿也叫了。他相信爸爸的话,他们结婚后不会要孩子,因为父亲给他说只爱他一个。王某平也尝试着跟周某丽谈过这件事,但结婚没有自己的孩子,这算什么?因此,王某平只好答应她。
然而,正是继母的怀孕,让强强越来越感到不满:爸爸曾经给他承诺过,不会再要孩子,怎么还会要孩子呢?爸爸给他的爱本来就少,现在不是更少了吗?他想不通,甚至希望继母摔一跤!
终于,强强忍不住了,愤怒地质问爸爸:“周某丽阿姨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们不要孩子吗?”
听儿子这样一说,王某平不由吃了一惊,但随即他平静下来,说道:“强强,这是你命里带来的,这个家里必须有一个妹妹才能平安,不信你等着看,你妈妈准会给你生一个妹妹。”其实这时候王某平夫妇早就自己肚子里是女孩了,年少的强强听了半信半疑,只是在心里嘀咕:我真的是这种命吗?注定这辈子得不到完整的父爱?心里的疑虑解不开,渐渐成了一个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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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妹妹出生后,强强感到越来越厌烦。原因是显而易见的,父亲和继母天天围着妹妹转,本来就受冷落的强强,在家里越来越不受重视。于是,他干脆去带叔叔家的堂妹,也不带自己的妹妹。王某平渐渐觉察出强强的心思,很是恼火。终于在雨欣1岁的时候,王某平夫妇要照顾店里的生意,他开始叫强强放学后带小妹妹,培养两兄妹的感情,但强强总是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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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强强干脆放学后就晚回家。要不就跑到叔叔家。因为这件事,父子俩经常争吵,已经势同水火。但即便如此,王某平还是经常让强强带妹妹,强强纵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忍耐。
2004年的暑假,强强为了躲开父亲叫他带妹妹,借口要好好复习考高中,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复习功课。这让王某平非常恼火,父子俩只要一见面就会争吵,父亲越是训斥,强强就越是逆反,要不然,就是用沉默来回应。对于儿子这样,王某平没有丝毫办法,越来越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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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5日下午,强强带妹妹回家后,说要去游泳,王某平不同意。后来奶奶让强强出去,强强才去游泳。晚上8点才回来。随后他抱起小狗给狗洗澡。王某平见状很生气,骂道:“你还知道回来?你怎么不死在外头?”强强干脆把父亲的一副眼镜踢到水里,说道:“我不是故意的。”王某平气得要打强强。强强干脆伸出头让他打,王某平只得收回手。
8月16日,当父亲再次要强强带妹妹时,强强再也忍不住对父亲的仇恨,于是他迁怒于小雨欣……
03
关进看守所的强强给父亲写了一封信:我不恨你了,因为你已经得到报应
强强被关进看守所后,并没有表现出惊慌失措,反而非常平静,甚至没有表现出后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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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看守所给父亲写了一封信,经警方同意后,转给了王某平。
爸爸:
你现在气消了吗?还恨我把妹妹丢进河里?我向你说真话,其实我不恨妹妹,我是恨你。我在读小学6年纪就开始恨你了。你曾经对我说过,在我7岁之前不能同你见面,为什么我9岁了,你才来接我?……你和周妈妈结婚后,为什么又要再生一个?如果你不要雨欣的话,我会把你当成慈父的。难道你不相信我是一个孝子吗?……所以,当这个妹妹生下来后,我非常恨你……我把恨你的所有矛头都指向了妹妹……她的到来,让你们生意做不好,花费又很大。再加上你们从成都打工回来了,我每天还要带她。我实在受不了了,心理负担非常重……我不堪忍受,想用这个方法来解脱自己,让你们也痛不欲生,达到我一举两得的效果……我感到无比轻松,无比自由,于是,我骑上自行车在公路上狂奔。至此,我不后悔,也不恨你了,因为你已经得到报应!
看完强强的信,王某平悲哀地喊道:“报应啊,我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妻子则撕扯着王某平,哭喊道:“都怪你,都是你害死了我们的女儿……”事已至此,两人唯有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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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2日,四川省简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法官问道:“强强,是你亲手将你的妹妹抛进河里的吗?”强强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是的,她本来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旁听席上顿时响起一阵唏嘘声。
11月14日,简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强强不满16岁的年龄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他成长过程被破碎的家庭扭曲的现实情况,判处强强有期徒刑9年!
结语
沉重的反思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强强犯了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强毕竟是个少年,不谙世事,心智很不成熟,因此在恨父亲的心理状态下,迁怒于妹妹,造成悲剧。
这给人一种非常沉重的思索:重组家庭的孩子和留守儿童们,因为缺少父爱与母爱造成心理扭曲,应该引起当事父母的重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孩子心理上造成很大影响,童年时遭遇的不幸和阴影,往往会影响孩子一生。
漫画
对于父亲王某平来说,他因为工作原因而不能把强强带在身边,应该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告诉孩子原因,而不是用“善意的谎言”——他总是用“命中注定”、“有灾难”、“保平安”这类迷信的说辞来搪塞强强,令年少的强强心理上很困惑,久而久之,就造成他心理上总是用“命运”来解释困惑。当妹妹要出生时,王某平依旧用“命中注定”来解释他需要一个妹妹的事实,这更加深了强强的困惑:我就是这种“命”,注定得不到父亲完整的爱!这让他非常无奈!
从年幼时就跟随母亲、外婆在各地生活,后来又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作为留守儿童,强强从小缺少父爱与母爱。在现实生活中,留守儿童的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因此,打工人在外出打工时,最好还是把孩子带在身边,在当地接受教育,一方面,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另一方面,孩子能得到父母的关爱,有利于他的成长。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需要父母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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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很重要的一点,不管是重组家庭还是育有多个子女的家庭,对待孩子都应该一碗水端平,不能有偏向心理。王某平有了女儿后,更加冷落了强强,这让他心理失衡。孩子是平等的,尤其正在上学的年龄,更不应该让“大孩子”看管“小孩子”,孩子还是应该以学习为主。同时应该尊重孩子已经做出的选择,强强已经在外租了房子,父亲不应该执意让他看管妹妹。
这是一个悲剧,它提醒我们为人父母者:
第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需要给孩子带来好的影响。说到的话要做到,做不到的就不要说,假如自己的承诺要改变,应该用开诚布公的方式与孩子说,而不是用欺骗手法。
第二,在外打工的父母,应该把孩子带在身边,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以及父爱与母爱,让孩子有一个完整幸福的童年。
第三,多子女的家庭要一碗水端平,尊重孩子的选择,正确引导孩子出现的一些偏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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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犯了罪,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其实从法制的角度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比亡羊补牢更加重要。只有我们的家庭和睦稳定,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采取科学方法,给予孩子关爱,及时纠正孩子出现的偏差想法,才能让孩子始终处于健康的成长环境中,给自我塑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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