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张店区
方正凤凰国际3号楼1单元
金鼎华郡9号楼1单元
临淄区
皇城镇郭家村
皇城镇后下村
金岭镇披甲村
桓台县
建国路48号星河瑞园沿街房8-1至8-5
高青县
青城镇白马陈村(自然村)
芦湖街道维纳锶小区7号楼2单元
即日起,将上述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淄川区
开发区钟楼社区馨苑小区8号楼
开发区钟楼社区东方水岸4号楼2单元
岭子镇宋家村东泰新区2号楼
寨里镇孤山村
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4组4号楼
般阳路街道般阳生活区20号楼
般阳路街道开河社区131号楼
松龄路街道华荣街1号楼
松龄路街道雁阳美地7号楼2单元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嘉源逸居25号楼
沂源县历山街道教苑名居5号楼
经开区傅家镇嘉亿国际11号楼2单元
11月30日0时起,将上述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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