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问答

日期:2023-01-04发布:守候者

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问答

一、政策规定

1.《江苏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首次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发布的纲领性、指导性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2021年以来,我省结合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制订出台了《江苏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我省艺考招生改革工作。

2.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3.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本次艺考招生改革主要有4项任务:

一是在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方面,推动高校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一方面,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同时,加强宏观调控和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进行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是在改进专业考试方式方面,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实行分类考试。对艺术专业技能要求不高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音乐、舞蹈、播音、表演、美术、书法等其他艺术类专业,大力推进省统考,实现省统考全覆盖;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三是在完善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分类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

四是在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艺考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艺考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从2024年开始实施。即2023年12月份进行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依据新的《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5.改革后,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评价方式是什么?如何组织考试?

答:实施艺考招生改革后,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6.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对省统考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艺考招生改革后,将进一步扩大省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省统考水平和质量。

一是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全覆盖。2024年我省将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共6类专业省统考。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

二是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各专业类别制定统一的考试说明、考务规范等,提高省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改进省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

四是加强省统考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命题、制卷、保管、组考等各环节保密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

7.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对规范高校校考有哪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后,省统考已经覆盖的专业,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二是严格控制校考考试规模。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现场考试规模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三是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8.改革实施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评人员如何组成?如何管理?

答:实施艺考招生改革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在考评人员组成上,逐步增加省外或校外考评人员占比。

在考评人员管理方面,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9.改革后,在专业考试组织上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答:艺考招生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省统考和校考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重点严把“三个关”:一是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二是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评卷等随机编排的“多重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三是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评委独立打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10.艺考招生改革后,哪些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采用何种方式录取?

答: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录取批次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1.艺考招生改革后,戏曲类专业如何组织专业能力考试?

答:艺考招生改革后,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戏曲类专业,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12.艺考招生改革后,对于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高考文化课是所有艺考考生必考的内容。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相对偏低,导致部分考生和家长功利性报考,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既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艺术人才。艺考招生改革后,将逐步提高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组织校考的高校,鼓励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对考生文化综合素质的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

13.艺考招生改革后,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答:艺考招生改革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具体为: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5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6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7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批次设置、志愿设置等按《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执行。

14.艺考招生改革后,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答:艺考招生改革后,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15.艺考招生改革后,对于艺术专业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是否可以破格录取?

答:艺考招生改革后,在提高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16.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对于加强艺考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哪些举措?

答: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探索艺术院校附中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招生部门、教学(务)部门、教师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要及时、准确在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相关问题。省教育考试院要在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第一部分 音乐类

17.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几类?不同类别的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音乐表演又分为器乐和声乐两个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总分300分,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4个科目。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总分300分,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4个科目。音乐教育类总分300分,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75分)5个科目。

18.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为什么要区分主副项?

答:一是尊重考生个性化发展,凸显考生的优势和特长。二是音乐教育要求人才“一专多能”。

19.乐理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是什么?

答:乐理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包括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20.听写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是什么?

答:听写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考试内容包括①单音;②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③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④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⑤节奏:6小节左右;⑥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21.乐理、听写科目怎么考?

答: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在条件成熟后采取机试方式。

22.乐理、听写笔试的题型有哪些?

答:乐理笔试采取选择题,听写笔试采取书写方式。

23.视唱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形式是什么?

答:视唱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考试内容包括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考试形式为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24.视唱科目采取什么唱法?

答:采取固定唱名法。

25.视唱科目考试可否提供乐谱(视唱旋律)的第一个音?

答:视唱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不提供第一个音作为提醒,设置视唱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以便提示学生和统一操作。

26.乐理、听写、视唱使用哪种记谱方式?

答:使用五线谱记谱。不再使用简谱记谱方式。

27.器乐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形式是什么?

答:器乐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生报考时填报2首乐曲,考试时随机抽取1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28.声乐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形式是什么?

答:声乐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生报考时填报2首乐曲,考试时随机抽取1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29.器乐或声乐表演科目考试为什么不可使用伴奏?

答:省统考的目的是区分考生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水平。伴奏会影响到考生真实能力水平的呈现,不利于对考生表演水平的评定。

30.为什么不建立器乐、声乐考试的曲目库?

答:为了能够凸显考生个性化的优势和特长,保护考生曲目选择的权利。

31.音乐潜能测试科目何时纳入省统考?

答:在条件成熟时,将增加“音乐潜能测试”考试科目。具体开考时间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二部分 舞蹈类

32.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3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33.舞蹈基本功的考试目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基本功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考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二是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提供《技术技巧参考目录》,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34.考生是否可以在《技术技巧参考目录》之外选择自选内容?

答:《技术技巧参考目录》是最常用、最基础、最基本的技巧,考生技术技巧的自选内容可以在该目录之外进行选择。

35.舞蹈表演的考试目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表演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考试内容为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2分钟。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音乐自备。

36.舞蹈即兴的考试目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舞蹈即兴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考试内容为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

第三部分 表(导)演类

37.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不同方向的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4个科目。服装表演方向总分300分,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3个科目。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3个科目。

38.文学作品朗诵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文学作品朗诵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39.自选曲目演唱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自选曲目演唱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40.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体技能展现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41.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命题即兴表演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考试形式为单人,要求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准备时长不超过半分钟)进行考试,每人时长不超过3分钟。

42.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形体形象观测主要考查考生形体比例、肢体的匀称性、协调性及肤质等方面状况,评价考生专业外部条件及形象气质等。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然后5—10人一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43.台步展示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台步展示主要考查考生服装表演展示的步态、姿态等基本技巧,形体的表现力、协调性和韵律感,对音乐的理解力及反应能力等方面状况。5—10位考生为一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44.才艺展示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才艺展示主要考查考生的节奏感、乐感和艺术表现力,评价考生肢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分钟,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45.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的考试目的、形式和要求是什么?

答:叙事性作品写作主要考查考生文学创作的立意把握、结构创意与文字组织的综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视听表达方面的潜力。考生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长150分钟。

第四部分 播音与主持类

46.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3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47.作品朗读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作品朗读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考试内容为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考试形式为现场抽取试题,单人单场面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48.新闻播报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新闻播报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为指定新闻稿件播报,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考试形式为现场抽取试题,单人单场面试,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49.话题评述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话题评述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为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考试形式为现场抽取考题,单人单场面试,脱稿评述,时长不超过2分钟。

50.考生现场备考时长是多少,考试期间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不得使用笔和纸。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第五部分 美术与设计类

5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52.素描科目的考试内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素描的考试内容为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石膏头像和人像,可扩展到半身胸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考试形式为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试卷用纸为四开或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53.素描科目的考试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考试要求为: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54.色彩科目的考试内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色彩的考试内容为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风景,头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考试形式为: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试卷用纸为四开或八开水粉纸、水彩纸、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55.色彩科目的考试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考试要求为:构图严谨,造型完整;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富于艺术表现力。

56.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内容、形式、工具和材料是什么?

答:速写(综合能力)的考试内容为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考试形式为: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考生自备)。

57.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答:速写(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考试要求为: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第六部分 书法类

58.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59.书法临摹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书法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考试内容为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考试形式为笔试。

60.书法临摹科目能否改变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答:允许改变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61.书法创作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书法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考试内容为: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自选其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考试形式为笔试。

62.考试时是否提供印刷体篆字供考生参考?

答:不提供。

63.各科目中每件作品的分值如何划分?

答:书法临摹、书法创作科目的两件答卷作品各占75分。

64.书法类考试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

答:一是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二是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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