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籍居民在四川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地点
在四川范围内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
(三)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四)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五)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住证》。
新生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应按家庭户、集体户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
Q:爸爸妈妈户口都是家庭户的,在哪儿登记?
A: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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