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防疫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19时起,对辖区内部分疫情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
(一)马鞍街道:聚业大道39号附1号;
(二)荔枝街道:兴华中路18号丁字楼及原自来水公司宿舍(至此,原划定的建涪核心区域全部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荔枝街道:乌江村2组90号;
(四)荔枝街道:金科天宸11栋。
二、后续防控措施
(一)调整后,按照12月2日《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未尽事宜,以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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