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8号大院之一、之二。
2.靖晖街15、16号,靖晖街20号304、404房。
3.赤岗东三街7号楼。
(二)海幢街道
1.杏坛大街43、50号。
2.宝岗大道中仁厚直街68号。
(三)素社街道
1.海联路339号晓华轩。
2.东晓路鸭墩新街6号之二、8号。
(四)沙园街道
1.西华里五巷9号、10号及之一、11号、13号、18号。
2.奋勇三街4号、奋勇七街3—5号。
3.西基东37号1-8层01房、36号101房、92号。
(五)龙凤街道凤凰三街26号1-6层03、04房。
(六)江海街道
1.聚德路32号D16栋。
2.七星岗3号大院之二。
3.新安后街13号4栋。
4.赤岗路216号。
5.敦和路293号。
6.赤岗路277号。
(七)琶洲街道大涌东围街5号及之1,6号之2、之3,7号及之1。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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