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统一部署,12月29日起,中山市全面“开打”18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简称“第四针”)
第四针怎么“打”?
1、“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2、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毒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具体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接种前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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