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十堰市寒假时间安排
一、寒假时间安排
本学期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中职学校于2023年元月3日(农历腊月十二)开始放假。
假前如遇暴雪、极度低温、重度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可视情况对学生开展线上学习指导,普通高中毕业年级不得晚于元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假。
期末考试均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初三于元月30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其余各年级于2月7日(正月十七) 正式上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利用假前时间,精心组织完成好本学期教学计划。除高三年级以线下教学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外,其余各年级均采取线上教学。
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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