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烟台第四轮家电惠民消费券抢券指南
第四轮家电惠民消费券将于10月1日10时开抢,本轮消费券采取日放日结模式,当日有效,抢完为止。在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等8类商品(以下简称8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均可参加活动,错过前三轮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机会哦!
发放标准:
1.消费者在烟台市内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8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3.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8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即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
抢券方式:
消费者须到参与活动商家现场使用云闪付APP,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抢券。每人每轮仅限抢取各种面值消费券1张,抢完为止。消费券分市区(含功能区)和县(市)2个大类,其中市区消费券面值分为300元、500元、600元;县(市)消费券面值分为400元、600元、700元。
使用方式: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8类商品时,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订单发生退款时,不可再次使用。
在这里还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商家,大家抢到的市区消费券和县(市)消费券是有地域限制的,即市区消费券只可在相关区中使用,县(市)消费券只可在6个县级市使用,超过区域限制将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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