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关于对越州镇集镇实行临时性静默管理的通告
一、从2022年9月7日6时起,在越州镇部分区域实行静默管理,解除静默管理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有序解除。
二、静默管理区域:越州镇集镇范围。
三、静默管理期间,全体居民原则居家,除到指定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外,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执行承担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等工作的车辆和人员,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有序流动;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等就医需求的,可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由村(社区)立即联系交通保障车辆“点对点”接送,同步向越州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四、静默管理期间,暂停越州镇集镇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扫码、测体温、戴口罩。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五、在静默管理区域有序组织全员核酸检测。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配合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按所在镇、村(社区)通知,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有序参加核酸采样,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
来源:麒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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