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市织金县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的通告》(2022年9月7日上午8时起)
一、临时静态管理时间。
自2022年9月7日上午8时起。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分区有序解除管控措施。
二、临时静态管理区域
织金县全域。
三、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对出进入织金的所有通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原则上车辆和人员“不进不出”,暂停集市,禁止群众聚会、聚餐、串门,除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全体居民居家,做到足不出户,除到指定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外,车辆、人员非必要不出居住区。
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等就医需求的,可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由村(社区)立即联系保供车辆“点对点”接送,同步向属地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备。
四、临时静态管理期间,除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须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严格执行丧事简办、其他一律不办,暂停各类民俗活动。
五、学校由教育系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六、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居民需求,特别是要做好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
七、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保障本单位基本业务开展、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按照属地调度要求,参与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八、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织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
(以上内容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公众号发布于2022年9月7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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