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7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32栋。
二、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2栋。
三、昌岗街道
细岗路74号。
四、赤岗街道
1.客村东街8、10、12号,客村一巷14号围成区域。
2.岗元街君晖苑95号。
五、凤阳街道
1.逸景翠园西区豪园居A座、御华居C座。
2.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B座、翠羽居D座。
六、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C栋。
七、南石头街道
南箕中约东5号之一、10、12、14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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