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根据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11月14日起沧县政务服务大厅恢复业务办理。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和事项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沧县政务大厅已启用预约系统,请您电话预约,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精准预约,错峰办理。除办理业务有特殊要求的,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只允许与办理业务相关的人员进入政务大厅,倡导不携带未成年人进厅。
二、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暂时按照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要求执行,未出示不可进入。14天内去过外地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不可进入。
三、中介机构、行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进入大厅进行业务活动,每个企业应固定2人,在沧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报备并签订承诺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并佩戴公司发放的工作牌,经大厅安保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厅,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出厅。(报备地址:沧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3160321)
四、倡导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办理业务,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沧县站)(http://czcx.hbzwfw.gov.cn/)、行业业务专网或下载“冀时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五、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无故在大厅内逗留者,一律劝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相应调整的,另行通知。
沧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预约电话
(图源:沧县行政局)
沧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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